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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惠州市第三期机动车排气检测人员上岗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       发表时间:2016-07-14

 

各县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各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
 根据省环境保护厅于2015年3月印发的《关于机动车排气检测人员培训及考核工作下放有关事项的通知》(粤环函〔2015〕202号)的要求,为了提高我市机动车排气检测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技术水平,确保机动车排气检测人员持证上岗,规范对机动车排气检测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受市环保局的委托,我会拟举办惠州市第三期机动车排气检测人员上岗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动车排气检测人员培训内容和要求
(一)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
(二)国家机动车排气排放标准及广东省最新颁布的机动车排气检测标准、检测方法;
(三)机动车发动机燃烧理论及污染生成原理;
(四)机动车排气检测仪器原理、结构、校准和现场使用演示;
(五)其他与机动车排气检测相关的培训。
机动车排气检测人员上岗考核包括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两部分。考核不及格的,允许补考1次。经补考仍不及格的,须重新参加相应的技术培训。上岗证有效期到期需要延期复审的,也应参加培训和考核。
二、培训参加人员
从事机动车环保检测业务的排气检测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从事机动车环保检测业务的排气检测人员经专门的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机动车排气检测人员上岗证》(以下简称上岗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各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应组织安排有需求的人员积极参加培训,并参加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
三、培训的时间、地点
初定时间:2016年8月初(具体时间待定);
理论培训地点:惠州市广播电视大学河南岸校区(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斑樟湖路20号,见附件1);
实操考核地点:待定
四、其他事项
(一)报名要求
1、各参加培训单位需在7月31日前将《机动车排气检测人员培训班报名回执表》(附件2)填写好后将电子档及身份证扫描件发至协会邮箱
2、参加培训人员报到时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1份、近期小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需到正规相馆冲晒,打印版无效,背后写上姓名、单位)。
3、参加复查延期的,交回原机动车排气人员上岗证。
(二)培训考核费用
1、新培训上岗人员,培训及考核费用:600元(不含食宿)。
2、换证考核费用:300元(不含食宿)。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延森,13927380402
茹苗苗,13680844901
电话(传真):0752-2589366
 
附件:1、惠州市广播电视大学河南岸校区位置图
2、机动车排气检测人员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惠州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2016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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