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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第四期机动车排气检测人员上岗培训班圆满结束
来源:       发表时间:2016-11-21
20161119-20日,惠州市第四期机动车排气检测人员上岗培训班在我市举办,此次培训班共有78名学员参加,其中新培训学员77名,换证学员1名。
19日上午九点在荷塘风韵大酒店会议室举行开班典礼,省环保厅大气处王顺强处长、市环保局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所马兵所长、我会黄延森秘书长及78名参训学员出席了开学典礼。马兵所长在开学典礼上发表讲话。他指出,根据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新要求来看,要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应当依法通过计量认证,使用经依法检定合格的机动车检验排放设备,同时,对工作在机动车检测的一线人员,工作能力和技术水平要求也同样严格,必须经培训考核,持证上岗。我市环保局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部门,为了提高我市机动车排气检测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技术水平,确保机动车排气检测人员持证上岗,继续加强组织实施,规范对机动车排气检测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落实属地监管责任。
他同时强调,市环保局将会加强对机动车排气检测机构人员配置的检查工作,对机动车排气检测机构使用未取得上岗证的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将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将责令停业整顿。开展机动车环保检测业务的机动车排气检测机构应当加强对本单位持证人员的管理,监理健全排气检测人员的培训、复审档案,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检查工作,并接受考核发证机关的监督管理。要求全体学员要遵守培训纪律,认真听课,注重吸收消化,确保考试及考核顺利通过。
20日在惠州市顺民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三栋检测站进行实操考核。考核分为柴油线和汽油线两条线,根据各分组情况交替进行,对各学员的实际操作水平进行现场检验。

新培训的学员经理论考试和实操考核、换证学员经理论考试合格后,由市环保局核发惠州市机动车排气检测人员合格证,同时录入机动车环保监管平台,上报省环保厅。经过两天的培训学习,惠州市第四期机动车排气检测人员上岗培训班取得圆满成功。

                        开班典礼领导讲话

                         理论课上课现场

                         实操考核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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