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环保资质持证单位: 本协会于2016年1月5日发布了关于2016年度环保资质备案通知,要求各单位将备案材料纸质版于2016年1月30日前提交至协会秘书处。为了更好地进行行业自律、规范我市环保市场,对各环保单位进行有效监督管理,现将2016年度相关备案事宜补充如下: 一、2015年度未在惠州市备案的单位,须按照《惠州市环境保护资质备案申请表填写说明》的要求完善《惠州市环境保护资质备案申请表》及提交完整的附件材料,提交纸质材料的同时需提供复印件的原件进行核对; 二、2015年度已在惠州市备案过的单位,只需提交《惠州市环境保护资质备案申请表》纸质材料。但对于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名称、联系地址、主要技术人员及联系负责人等内容有所变更的,需要提供变更后的资料作为附件材料上报;2015年度在惠州市承接过相关环保业务的企业需要提供包括项目合同、方案、监测验收报告(如项目仍未验收,需提供业主方出具的证明材料)及用户意见等内容的业绩证明材料(每个备案资质类别提供一项业绩即可),; 三、对于连续两年在本市备案但未取得任何工程业绩者,第三年将不予备案。 请各单位明确通知内容,认真组织材料尽快报送。如有疑问,请联系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黄延森 电话:0752-2589366,13927380402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下埔横江三路5号富强楼302室 惠州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201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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