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缴纳2018年度会费的通知 |
来源: 发表时间:2017-12-13 |
各会员单位: 根据《惠州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章程》规定,按时交纳会费是会员必须履行的基本义务,也是广大会员享受权利的基础和保证。按照《惠州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会员按年度缴纳会费,每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缴足下年会费。为保证协会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更好地为会员服务,现将2018年度会费缴纳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费收取标准: 会长单位: 30000元/年 副会长单位:15000元/年 理事单位: 6000元/年 监事单位: 6000元/年 会员单位: 2000元/年 二、缴纳方式 会员可直接到协会秘书处缴纳现金,也可转账或电汇缴纳。款到后,协会将开具广东省社会团体会费专用收据。 三、缴纳时间 请于2018年1月10日前将会费交纳至协会账户,上年度有欠会费的单位,请一并补交。 开户名称:惠州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城支行 帐 号:1080 2151 6010 0043 41 联 系 人:茹苗苗 电话:0752-2589366,13680844901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下埔路21号惠隆大厦8楼协会财务室 汇款后请将汇款信息发给联系人或传真至0752-2589366,以便开具票据。 ![]() 惠州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2017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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