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惠州市突发环境事件社会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办法(2017年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来源:惠州市环境保护局 发表时间:2017-06-02 |
为进一步规范惠州市突发环境事件社会应急救援队伍,我局重新修订了《惠州市突发环境事件社会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办法(2017年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公众、专家学者、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和建议。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2017年7月3日。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真至:0752-2112300。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hzshyjb@163.com。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惠州市下埔横江三路四号惠州市环境保护局(邮编:51600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惠州市突发环境事件社会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办法(2017年版)》征求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1.惠州市突发环境事件社会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办法(2017年版)(征求意见稿) 2.《惠州市突发环境事件社会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办法》评估报告 惠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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