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广东金澜新材料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
| 来源: 发表时间:2026-0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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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生态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广东金澜新材料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水口街道新民洛塘片区JD134-02-01地块 建设规模:项目拟投资105000万元,拟新增员工680人,主要从事高分子膜材、电池材料和包装印刷制品等的制造,项目建成后约年产高分子膜材12000吨、电池材料81120吨和包装印刷制品5000吨(产品、产能以最终环评报告为准)。项目总占地面积为76804m2,总建筑面积为193240m2。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金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秦文杰 电话:15572535777 邮箱:403581097@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环评单位:惠州晟益铭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TF5E-0QMGqU2IOGrBsQ1bg 提取码:f954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及方式 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对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书面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及时向公众反馈意见。 六、相关说明 本次为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建设单位对现阶段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环评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完善或调整。 广东金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6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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