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广东海发惠州市海洋牧场项目环境影响 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
| 来源: 发表时间:2026-0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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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目前环评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广东海发惠州市海洋牧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进一步做好编制工作,现将本项目环境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广东海发惠州市海洋牧场项目 (2)建设单位:广东省海洋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3)建设地址:项目位于惠州市惠东县双月湾东侧海域,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114°56'38.936"E,22°36'9.091"N。 (4)建设内容:本工程用海面积约507.1公顷,水深约11m—15m,拟在该海域投放231个C90HDPE重力式网箱,单个C90网箱养殖水体为4500m3,本项目海域总养殖水体为103.95万m3。 本项目施工期间和营运期间将产生一定程度的污染,项目配置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噪声、大气污染物等能达标排放,确保废水、固废合理合法处置,落实生态保护措施,最大程度地减缓本项目施工建设和运营实施对周边环境的不良影响。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QBGkAehM1esTltaBU3Tcig?pwd=92mw提取码:92mw,任何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此网络链接查看《广东海发惠州市海洋牧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 纸质报告书:即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委托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广东省海洋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谭工,电话:0759-3088006,邮箱:zh_hf@hangyun.com.cn; 联系地址:湛江市坡头区龙头镇湛江湾实验室龙王湾研发基地总部研发大楼6楼621办公室 评价单位:广东澜海环境科学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工,电话:020-37659084,邮箱:weekly@gdlhhj.com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按照环评公参相关规定,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是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四、获取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此网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反馈。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方式和途径 按照环评公参相关规定,本次公示及意见收集起止时间为2026年 9 月 28 日~2026年10 月 15 日(共10个工作日,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在此期间,公众均可通过现场提交、邮寄信函或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至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及时反馈。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公司承诺不会用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六、相关说明事项 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意见表格式和内容来源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48号公告的配套文件)。 广东省海洋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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