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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部分新增重型柴油车应选用安装颗粒捕集器(DPF) 的国Ⅴ及以上标准车型的通告》(征求)
来源:惠州市环境保护局       发表时间:2018-09-26

      为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进一步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工作方案》(粤环〔2018〕23号)和《惠州市2018年蓝天保卫战行动方案》(惠市环〔2018〕52号)的有关要求,我局拟订了《关于部分新增重型柴油车应选用安装颗粒捕集器(DPF) 的国Ⅴ及以上标准车型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于2018年7月16日至8月15日在市政府门户网及我局官方网站上发布公开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在征求意见期间,我局共收到四条反馈意见。现将反馈意见及采纳情况公告如下: 

单位
反馈意见
采纳情况
理由
 惠州市汇力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日重型柴油车刚刚提升到国V排放标准,各种污染物受到很大程度控制。时间间隔1年左右又要更新车辆执行标准,对企业经营压力非常大,目前我司库存未售商品车辆290余台,折合人民币价值3300万元左右,目前每个月销售量在50-60台,全部销售完全需要5-6个月的时间,按照文件里面到2018年10月1日执行新标准的话只剩下两个月时间,是无论如何销售不出去的,带DPF的车子是汽车生产厂家重新研发制造的,不能在现有的车辆上加装,主要的是上牌公告不能改变,这些车辆到时候不能上牌的话就会变成废铁一堆,造成几千万的资产损失,企业也会无力经营,最终只能关门倒闭,背后近百个员工会因此失业,近百个家庭失去经济来源,可能造成很多孩子失去上学的机会或者产生其他各种生活困难,甚至有人因此流落街头。
建议将惠州市执行重型柴油车(用于环卫、邮政、物流等用途)应选用安装颗粒捕捉器(DPF)的国V及以上标准车型的执行时间设置在2019年5月1日开始,给与我们一定消化库存车辆的缓冲期。
不采纳
 
我市属于珠三角地区是我省大气污染重点防治区域,“惠州蓝”是我市的城市名片,颗粒物是影响我市大气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而重型柴油车是汽车中的颗粒物排放大户,是重点防治对象,柴油车的“污染重、危害大、治理难”的污染特点已成为制约我市空气质量进一步提升的难题,按照《惠州市2018年蓝天保卫战行动方案》的相关要求,不采纳将实施时间延迟至2019年5月1日的建议。
 
 惠州市新同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为响应市环保局的号召及改革,我司全力配合及支持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现公司在库未满足DPF装置车型接近200台,其中在途订单车辆接近300台,合计:500台左右。如果按照目前的销售进度,最快我司预计2018年年底才能消化完。如果惠州市2018年10月1日执行DPF装置,那我司将无法实现转型销售,其中也包括惠州市其它货车品牌经销商,也面临着巨大压力。为此我司恳请惠州市环境保护局,将此项通告实施时间调整至2019年3月1日,恳请惠州市环境保护局,给予经销商充足时间对车辆过渡和转型。
 
不采纳
我市属于珠三角地区是我省大气污染重点防治区域,“惠州蓝”是我市的城市名片,颗粒物是影响我市大气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而重型柴油车是汽车中的颗粒物排放大户,是重点防治对象,柴油车的“污染重、危害大、治理难”的污染特点已成为制约我市空气质量进一步提升的难题,按照《惠州市2018年蓝天保卫战行动方案》的相关要求,不采纳将实施时间延迟至2019年3月1日的建议。
惠州市汽车流通协会
本会组织有关商家认真学习,广泛征求他们的意见。并对行业未安装颗粒捕集器(DPF) 的国Ⅴ以下的库存柴油车进行统计。据统计,到目前为止,我市未安装颗粒捕集器(DPF)的国Ⅴ以下的库存柴油车近1268台(见附表,已报上来的11家公司共1268台,还有广物等几家公司约250台尚未报上来,累计约1500台)。商家认为:按照目前惠州汽车市场的形势,在短短的2个月内根本无法消化,起码要6-7个月的时间,才能将未安装颗粒捕集器(DPF)的国Ⅴ以下的库存柴油车消化完毕。
请求给汽车行业的重型柴油车一个销售缓冲期,并建议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不采纳
 
我市属于珠三角地区是我省大气污染重点防治区域,“惠州蓝”是我市的城市名片,颗粒物是影响我市大气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而重型柴油车是汽车中的颗粒物排放大户,是重点防治对象,柴油车的“污染重、危害大、治理难”的污染特点已成为制约我市空气质量进一步提升的难题,按照《惠州市2018年蓝天保卫战行动方案》的相关要求,不采纳将实施时间延迟至2019年1月1日的建议。
惠州市江铃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目前惠州市汽车行业经销商有不带PDF装置的国五重型柴油车库存一千多台以上,我司有近250台非PDF库存车型,按正常消化时间大概4个月左右时间,若10月1日切换将造成大量库存车不能上户,企业经营会出现非常艰难的情况,甚至倒闭的局面,员工失业。所以希望环保局领导能够体谅经销商难处,给非PDF重型柴油车上户延缓到2018年12月30日,让我们汽车经销商和政府各部门同舟共济,一起实现惠州蓝天。
不采纳
我市属于珠三角地区是我省大气污染重点防治区域,“惠州蓝”是我市的城市名片,颗粒物是影响我市大气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而重型柴油车是汽车中的颗粒物排放大户,是重点防治对象,柴油车的“污染重、危害大、治理难”的污染特点已成为制约我市空气质量进一步提升的难题,按照《惠州市2018年蓝天保卫战行动方案》的相关要求,不采纳将实施时间延迟至2018年12月30日的建议。

 
 
 
                                                              惠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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