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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会须知
来源:       发表时间:2017-09-26

      凡在广东省惠州市范围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从事环境保护相关行业的企、事业单位,承认本协会章程,提出申请并履行入会手续,通过审核后均可成为本协会会员。
一.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拥护本协会的章程;
(二) 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三) 在本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 应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
二.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 提交入会申请书及其他资料;
(二) 协会秘书处进行资格审核;
(三) 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三.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 出席会员大会,参加协会活动、接受协会提供的服务;
(二) 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 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 对本会工作的提议案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四.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 遵守本会章程;
(二) 执行本会的决议;
(三) 按规定交纳会费;
(四) 维护本会及本行业的合法权益;
(五) 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六) 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五. 会员缴纳会费的标准:
(一) 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30000元;
(二) 副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15000元;
(三) 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6000元;

(四)监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6000元;
(五) 一般会员单位每年缴纳会费2000元。
六. 会员申请退会,经会员提出,协会备案后即注销会籍;对于自行转产破产、被依法撤消的单位或不履行义务者以及个人严重违法者,按自动退会处理;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行业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行业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会员退会,已交纳会员费不予返还。
七. 会员有以下行为,经理事会决定,可劝其退会或予以除名:
(一)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严重影响协会声誉;
(二) 严重违反协会章程,不履行会员义务;
(三) 不遵守协会章程,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
(四) 其他损害协会合法权益或破坏会员团结的行为。
八. 入会提交的资料:
(一) 入会申请表;
(二) 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四) 入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五) 公司简介;
(六) 其他资料(如获得的相关资质证书、荣誉证书、专利及获奖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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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黄延森

联系电话:0752-2589366,13927380402

办公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文昌一路5号荣灿中心写字楼351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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