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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湿地将获永久保护 根据相关规定保护范围内举办群众性活动将受限
来源:广东环保产业网       发表时间:2017-05-12

    南都讯 记者李文 《广州市湿地保护规定(草案)》(下称《规定》)昨日起在广州市人大官网公开征求意见,《规定》拟明确海珠湿地将实施永久性保护。


    《规定》对广州的湿地保护规划、保护方式、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系统的指导。其中提出,海珠湿地应当严格落实土地用途管制要求,实施永久性保护,保持海珠湿地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修改海珠湿地控制性详细规划不得缩小海珠湿地保护范围的面积。


    海珠湿地保护范围内新建塔、阁的建筑高度应当控制在25米以内,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高度应当控制在15米以内。


    限制在海珠湿地保护范围内举办群众性活动。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依法应当向公安机关办理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的,公安机关在作出许可决定前,应当征求海珠湿地管理机构的意见。
  

    《规定》已被纳入广州市人大今年的立法计划,将在6月、8月、10月进行三次审议。该法规草案日前在广州市人大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市民有意见、建议可在5月30日前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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