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珠区出台了《海珠区整治生物质锅炉资金奖励办法》,对2011至2015年期间按要求完成生物质锅炉淘汰、改造、治理的企业予以资金奖励。 近年来,我区切实推进锅炉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较好的环境效益。一是圆满完成生物质锅炉整治任务。2015年100%完成市下达的6台生物质锅炉整治任务,其中国际纸业(广州)包装有限公司、广州市海珠区康伟蒸汽设备经营部等3台生物质锅炉整改达标,广州市海珠区雨轩服饰厂、广州市海珠区润杨制衣厂等3台生物质锅炉关停注销。二是强化锅炉排放监督管理,持续巩固整治成果。2016年起,区环保局进一步强化对辖内22家企业45台锅炉的环境监管力度,建立了锅炉日常排放监管长效机制。以随机抽查、专项执法以及执法后督查相结合的形式,对生物质锅炉污染物排放情况实行每季度1次执法检查,每半年1次监督性监测。第一季度检查已经完成,未发现超标排放或复燃高污染燃料锅炉。三是积极落实锅炉整治资金奖励工作。按照《广州市整治高污染燃料锅炉资金奖励办法》,今年2月对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广州奥桑味精食品有限公司等2家完成高污染燃料锅炉改造单位拨发奖励资金162万元;3月受理了广州市海珠区康伟蒸汽设备经营部的资金奖励申请材料,并将按照《海珠区整治生物质锅炉资金奖励办法》的申请条件和程序进行核实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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