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机动车保有量增5.7% 四大污染物排放量广州均居首 |
来源:广东省环保产业协会 发表时间:2016-10-17 |
9日,广东省环保厅发布《2015年广东省机动车污染防治年报》。根据年报,2015年,广东国Ⅳ及以上排放标准汽车占全省汽车保有量的65%,比2014年提高8个百分点,比全国同期水平高出33个百分点;2015年,得益于实施更严格的机动车排放标准、加快淘汰高排放的黄标车、提升车用燃料品质等措施,在机动车保有量比2014年增长5.7%的情况下,广东机动车污染物排放量却下降了9.7%。 机动车排气污染占PM2.5源的三成 年报指出,根据大气PM2.5源解析结果,机动车排气污染贡献约占30%,机动车尾气排放已经成为广东空气无人的重要来源之一,是造成灰霾、光化学烟雾污染的重要原因。 2015年,广东机动车四项污染物排放总量为293.5万吨,比2014年削减了9.7%。 汽车保有量年均增长12.8% 据统计,在2015年,广东省机动车保有量达到2512.4万辆,比2014年增加5.7%,其中汽车占58%,摩托车占41%,汽车保有量已经超过摩托车保有量,占主导地位。 2010年至2015年,全省的机动车保有量年均增长 5.2% ,汽车保有量由 799.3 万增加到 1461.2 万,年均增长率为 12.8% 。 据预测,未来五年,广东的机动车保有量将以每年5%左右的速度递增。 动车最多地市为深圳 机动车保有量前五位的地市依次为深圳、江门、广州、东莞和佛山,分别为320、277、244、189、160万辆。而在汽车保有量的排名方面,前五位的地市依次为深圳、广州、东莞、佛山和中山,分别为311、221、185、122、70万辆。 国Ⅳ以上汽车占汽车保有量的六成半 全省汽车保有量中,国Ⅴ标准的汽车223.8万辆,占15.3%;新能源汽车8.4万辆,占0.6%;国Ⅳ标准的汽车731.1万辆,占50%。 到2015年年底,广东国Ⅳ及以上排放标准的汽车占全省汽车保有量的65%,比2014年底的57%提高8%,比全国同期水平高出33个百分点。 《年报》指出,广东“比国家标准,提前三年供应国Ⅴ车用汽油。” 2015年淘汰黄标车50多万辆 不过,汽车是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总量的主要贡献者,其排放的一氧化碳(CO)和碳氢化物(HC)超过50%,氮氧化物(NOx)和颗粒物(PM)超过90%。 2015年年底,全省汽车1461.2万辆,其中绿标车为421.5万辆,占比97.3%,黄标车39.7万辆,占比2.7%。 在2015年,广东共淘汰黄标车56.6万辆,减少污染物排放量21.7万吨,占2014年全省汽车污染物排放额11%,黄标车淘汰减排效益显著。 截至2015年年底,全省黄标车保有量为39.7万辆,占汽车保有量的2.7%,2015年黄标车保有量前五位的地市依次为深圳、东莞、广州、茂名和湛江,分别为6.6、4.4、3.8、2.3和2.2万辆。 机动车四大污染物排放量 广州均居首 2015年全省机动车一氧化碳排放量为236.5万吨,一氧化碳排放量前五位的地市依次为广州、东莞、深圳、江门、佛山。 碳氢化合物排放量前五位的地市依次为广州、东莞、深圳、江门、佛山。 氮氧化物排放量前五位的地市依次为广州、深圳、东莞、佛山、湛江。 颗粒物(PM)排放量前五位的地市依次为广州、深圳、东莞、佛山、湛江。 2015年,广东汽车排放一氧化碳124.6万吨,比2014年削减14.3%;碳氢化物13.4万吨,比2014年削减17.7%;氮氧化物26.6万吨,比2014年削减16.9%;颗粒物2.1万吨,比2014年削减29.1%。 2010年至2015年,全省机动车四项污染物排放总量总体呈现减少态势,由444.2万吨减少到293.5万吨,年均减少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