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我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
粤办函〔2020〕44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关于深化我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生态环境厅反映。
省政府办公厅
2020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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